一、招标条件
黑河支流讨赖河金塔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金塔县水务局“金水务发〔2021〕16号”文件及金塔县人民政府“金政办回字2023第1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建设单位为金塔县黑河支流讨赖河金塔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任务为:解放村溢洪道下游改建泄洪河道465m,建设型式为钢筋砼现浇梯形断面,建设钢筋石笼海曼和护坦等。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2个,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第九标段(施工)范围为:解放村下游消力池后钢筋砼护坦23m,泄洪河道桩号0+000-0+230m治理,建设型式为钢筋砼现浇梯形断面,
第十标段(施工)范围为:解放村下游泄洪河道桩号0+230-0+465m治理,建设型式为钢筋砼现浇梯形断面,钢筋石笼海曼21m。
(三)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
总工期:98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减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减免税备案材料);
(三)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投标时须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放入到投标文件中首页;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企业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复印件盖单位章)及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五)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在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工程未完工的,不得在本工程中担任项目部管理人员。
(六)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7日内须在金塔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投标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八)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
(九)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十一)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本次招标内容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4年2月1日9:00分--—2024年2月5日18: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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