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性能试验二次招标公告
2024-02-01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华电芜湖三山保定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性能试验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项目所在地。 2.2 项目规模: 40MW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并网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授权的检验检测资质(CNAS或CMA认证) ;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个新能源项目并网性能试验相关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02-01 16:30 到 2024-02-08 17:00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06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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