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包兰线三盛公黄河铁路大桥水下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2024-02-0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包兰线三盛公黄河铁路大桥水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委托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包兰线三盛公黄河铁路大桥水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必须是国家法定注册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必要资质:必须同时具备水下工程检测机构能力与信用等级二级资质及以上、潜水服务能力及信用等级三级资质及以上、潜水作业安全证书。
8、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有不少于20项铁路营业线水下检测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9、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2月02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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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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