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门头沟区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灾后地质灾害应急除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200007267-XM001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灾后地质灾害应急除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1449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5.1449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门头沟区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灾后地质灾害应急除险工程设计图纸、工作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未在其他在施工工程任职;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或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2-04至2024-02-08,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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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