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综合处理场除臭灭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4项目概况 郑州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综合处理场除臭灭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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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19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综合处理场除臭灭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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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对郑州市侯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除臭及蝇虫消杀;除臭灭蝇所使用的药剂要采用生物制剂,做到环保无毒无害。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期限:两年。 5.4 服务地点:郑州市侯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及法律、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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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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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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