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现金、理财、传统台席电器刚性防护项目
2、 招标编号:PJY
3、 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现金、理财、传统台席电器刚性防护材料,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交货期:在接到甲方交货指令之日起3日内(不包括安装时间)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批次交付货物。分批次交货的,以最后一批货的到货时间为交货时间,甲方如需要变更交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乙方,保修期:2年。项目预算430,537.00元(含税)。
4、 招标内容:
包号 |
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01 |
壁插罩、300防护罩、线槽、25护线管、转线槽连接件、转护线管连接件 |
详见附件
|
1、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将采购样品(附带商品检测报 告或合格证) 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须提供免费安装服务 |
合计(含税) |
430537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430537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3)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服务期内,如达不到招标人满意或有任何违法、违规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协议;
5)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期内,省公司如实施本项目集中采购,应按省公司集采结果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因终止合同给中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
8)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19日获取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75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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