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三区一期运输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4-02-05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三区一期运输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GN2024-ZJ-0711
1.3 采购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1.4 (登录后查看)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01:谷壳运输车;标段02:电动牵引车、电动叉车及平板转运车
1.6 采购项目预算:1228000元,其中标段01预算660000元,标段02预算568000元。
1.7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三区一期采购相关运输车辆设备,主要包含谷壳运输车以及平板车、电动牵引车、叉车等相关车辆设备,具体技术参数以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成交一名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标段01:谷壳转运车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格
数量
1
谷壳运输车
散装饲料运输车
2台
2
随车检修专用工具
扳手等工具
1批
(2)标段02:电动牵引车、电动叉车及平板转运车
序号
货物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格
数量
1
电动牵引车
牵引重量10t,详见《牵引车参数要求表》
2台
2
平板转运车
载重8t,详见《平板转运车参数要求表》
2台
3
电动叉车
负载2t,详见《叉车参数要求表》
2台
4
随车检修专用工具
充电桩、扳手等
1批
2.2 交货时间:
(1)谷壳转运车设备:车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车辆制作。待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进行车辆交付。车辆交付后10日内,供应商负责完成车辆上牌和手续办理,采购人按需配合。
(2)电动牵引车、电动叉车及平板转运车:车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车辆制作。待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进行车辆交付。车辆交付后15日内,供应商负责完成车辆上牌和手续办理,同时负责充电桩的安装调试与特种车辆的手续办理。采购人按需配合。
2.3交货地点:***** 河街道振武营村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4质量要求:
标段01: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技术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其中谷壳转运车设备质保期整车1年或3万公里;
标段02: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技术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电动牵引车、电动叉车及平板转运车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取得供应车辆的代理资格证明或车辆原厂授权函。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案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
(3)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车辆制造商提供近三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运输车辆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j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k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l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2 月5日至2024年2月28 日下午17时(登录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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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