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58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 3.工程规模:新建规划道路(清远街~文绣街)道路长999.976m,新建生产给水管道1210m、生活给水管道1210m、排水管道1167m 、通信工程1035m、蒸汽管道980m,新建太阳能路灯64套及配套照明设施,移栽行道树365棵。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3004002240029001001 |
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关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修规、初设、施工图、后续服务等)以及配合招标人解决设计问题,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和配合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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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3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过的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注: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3年06月至今连续6个月)。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参与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6、其他要求: 1)具有本项目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除招标人(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外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或发包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或在履行合同期间解除合同)(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2月1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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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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