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能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能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地点:江苏省
3.服务内容: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勘察和设计
4.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设计货种为煤炭,年设计吞吐量2500万吨,其中煤炭卸船1250万吨,煤炭装船1250万吨;外线建设10万吨级散货泊位1个(水工结构按照20万吨级散货船预留),泊位长度305米;外线码头内档布置5000吨级待泊泊位2个,泊位长度245m;内线建设5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泊位长度330m(泊位长度满足同时停靠3艘3000吨级驳船);陆域建设全封闭条形煤炭堆场3个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堆存能力120万吨。总用地面积约28.1075万平方米。
5.项目投资估算约:160117万元。
6.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2.2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须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勘察详勘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5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9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毕后15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
(1)水域、陆域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和测量工程。勘察和测量深度必须满足港口工程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和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要求,并出具相应的勘察报告和测量报告。
(2)编制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水工建筑物、导助航设施、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装卸工艺、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及其配套工程(供电照明系统、通信系统、控制及计算机管理系统、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安全、节能)等。
(3)编制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等: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水工建筑物、导助航设施、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装卸工艺、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及其配套工程(供电照明系统、通信系统、控制及计算机管理系统、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安全、节能)等。本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技术条款的编制及招标相关配合工作。
(4)编制工程范围内的竣工图。
(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以及与业主的配合等后续服务,并负责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与评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它与初步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的汇报与评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它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6)文件数量:勘察报告、测量报告各10份;初步设计20份;施工图设计8份,竣工图4份;以上同版可编辑的电子文件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创优目标:
确保达到国家优质工程奖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资质(1)或(2)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10万吨级及以上散货泊位设计【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独立投标人的业绩】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设计规格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勘察设计业绩指的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或航务工程或港工工程或水工工程或水运工程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
(2)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资质。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6日09:00起至2024年2月20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