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收割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6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联合收割机
联合收割机
20

项目交货期为:2024年8月1日-8月10日。
交货地点位于:黑龙江地区19台,阿荣旗1台,详见技术需求书。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技术需求书。
其他: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568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投标人提供农机具配件的需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的设备需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机器。
9)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品牌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10)投标人需承诺,如招标人需要,须配合招标人申请农业机械补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补贴申领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11)因保密原因,禁止后台任何设备外传泄露招标人行车轨迹及面积等重要土地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3)投标人须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注: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电脑或同一网络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2-06 14:30:00起至2024-02-21 17: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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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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