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审〔2023〕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服务);
2.2项目地点:石鼓区潇湘街道、五一街道、人民街道;
2.3项目概况:(1)主体部分:屋顶防水改造393143㎡,落水管改造18310m;楼道内墙翻新299541㎡;楼梯扶手翻新151682m;楼道灯具改造2943套:建筑外墙改造98631㎡;社区用房改造9000㎡;(2)配套设施部分:新建污水管22012m,新建雨水管32659m;更换散水沟盖板4869m;新建污水检查井1839座;雨水检查井1788座;新建化粪池288座;清理现状管沟3104m;清理化粪池485座;雨水口/井疏浚1869个;铲除原砼路面210546㎡,新建沥青路面210546㎡;人行道改造55693㎡;消防栓改造50个;弱电改造29673m;强电改造29673m;变压器改造2台;新增路灯846盏;新增垃圾桶304套;分类垃圾收集点30处;新增停车位(划线)6500个;充电桩600套;电动车雨栅3140㎡;文化宣传栏150个;快递柜20个;健身设施50套;城市家居提质改造3450㎡;人居环境提质改造28260㎡。具体以经批准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缺陷期满止,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预算编制;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实施工程中招标人所需的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路面工程改造检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监理资质需满足(1)或(2)条件:
(1)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
检测资质需满足(1)或(2)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为准(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拟任检测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注: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湖南省外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须明确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仅为一家独立法人单位,不允许2个或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2月6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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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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