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河畔保障性住房项目(国房有家)土石方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2024-02-06一、招标条件 | |||||||||||||
泉水河畔保障性住房项目(国房有家)土石方清运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备案。以甘发改备【2024】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国房乐家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泉水河畔保障性住房项目(国房有家)土石方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甘井子街道、泉水街道。汇泉街以东、光明路以西、泉水河以南、中华路以北(泉水B2、B3、B4、B6、C1、C2、D3地块) 2.工程规模: 工程: 土石方开挖装车约128.6万立方,土石方外排约122.4万立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矿渣等开挖装车外运约19.6万立方,场内土方倒运回填约6.1万立方,临时便道机械碾压约2.5万平方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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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06日 开工至 2024年04月05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无负责的在建项目。(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者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按废标处理,本项目不良记录以此认定为准。(5)使用CA锁网上报名。开标前投标人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lnwlzb.com/)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6)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录网址: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8)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1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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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09:30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1日 16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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