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四号船坞工程已由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四号船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舟发改审批(2023)15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以(浙舟港航交许(2023)5000029号)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 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舟山中远海运重工厂区内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六横岛。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30万吨级干船坞一座,船坞主尺度:430m(长)×120m(宽)×15.2m(深);新建船坞东侧突堤80m(长)×10m(宽);新建船坞东侧直立驳岸约75m;船坞两侧门座起重机轨道4组,570m×2,530m×2;船坞西侧廊道顶预留600T龙门吊轨道一根。
2.3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进度、投资、质量(含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标段。监理服务期为4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22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加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 8 日至2024年2月 20 日(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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