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学院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10kV双电源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4-02-06
1.招标条件
学院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171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根据双方代建协议,由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一切事宜。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10kV双电源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四新路地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包含安装变压器,开挖电缆沟、敷设电缆等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目标承诺: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质量(检)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并附上述人员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