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酒泉市讨赖河流域供水共用骨干工程维修改造——数字孪生项目(2023年度)招标公告

2024-02-0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以数字孪生流域建设为目标,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全面推进算据、算法、算力建设,加快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2023年度搭建数字孪生流域基本框架,具体包括总调中心及3个分调中心的硬件软件(数据底板、流域一张图)建设;现有信息系统的接入及集成;讨赖河南干渠、北干渠改建完成的闸室(闸门)闸前监控、闸门远控、闸后引水渠道计量设施的安装与集成、渠道安全监控设施的集成等。2024年及后续工作中,视资金到位情况,逐年添加和完善建设内容,在“四预”功能的支撑下,实现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调度,水利工程实时监控、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和生态治理保护等能力。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按照水利信息化的建设要求,从视频监控、水情采集、数据底板建设等方面, 搭建流域一张图业务应用平台。

1)在北干渠清水支渠进水闸、鸳鸯闸下游侧、北一支干渠新增水情自动监测站,由水位监测、传输、立杆、基础、配电等设施组成。

2)厅讨赖河中心四楼会议室(约60平方米)改造为总调中心,增配工作站(含主机和32寸液晶显示器)1套。渠首管理所、南干渠管理所、北干渠管理分调度中心分别增配工作站(含主机和32寸液晶显示器)1套、98寸液晶电视1套,南、北干渠管理所分调中心分别增配64路硬盘录像机1套(配套8块4TB视频专用硬盘)。

3)在共享水利部L1级数据的基础上,获取区域卫星遥感数据搭建讨赖河流域L1级数据底板,按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要求搭建基础数据库、监测数据库、空间数据库、业务数据库等。本年度流域一张图重点内容应能在电子地图上展示流域边界、水系、渠系、行政区划,渠首枢纽、南北干渠、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设施等共用骨干工程以及各类监测站点的分布,结合一张图展示流域概况、监测信息和工程信息,并能实现对选定闸门的远程控制。

4)基于L1级数据底板完成流域一张图和视频管控平台开发。

5)渠首、南干渠和北干渠测控一体化闸门、液位计等通过闸控PLC集成,将闸门测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水情监测系统等通过耦合重构集成在统一平台。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1

计划完工日期:20240711

计划总工期:12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良好。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有信息化相关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5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技术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2023 年 9月至 11 月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在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整。确需调整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的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

3.6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 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开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11授权委托人须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426  00:00 分—2024 219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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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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