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生产药剂(聚氯化铁)采购项目
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2)提供生产商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原料采购合同:2021年度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年中氯化铁原料的采购合同一份;提供生产经营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公司名称的厂区标识物、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图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
(3)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3年8月至2024年01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新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自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投标人名录》及《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不合格投标人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
(1)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不是生产商的经销商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生产商厂家提供的各项资格文件,资格文件须同时加盖经销商和生产商公章;
(3)为保证招标项目药剂质量及符合现场水质要求,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均须到招标人场地(贵阳市南明区庙冲路2号(小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开展项目药剂(聚氯化铁)小试试验,提供由招标人开具的小试试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报告须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出具,且报告中药剂指标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中“药剂指标要求”(报告应为一份完整的报告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检测机构应具备CMA资质,同时提供该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未提供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9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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