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7:市政黄线年度更新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07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7:市政黄线年度更新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7:市政黄线年度更新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7:市政黄线年度更新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8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7:市政黄线年度更新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5%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35%),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35%,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经费(子项7:市政黄线年度更新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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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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