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楼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JGGB-G1001
三、项目预算:5,000,000.00元
四、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二)规模及工程内容:某单位经济适用房小区改造,12 套跃层结构户型改造成24 套平层结构户型。跃层结构户型包括285.42m2户型3套,292.9m2户型3套,292.51m2户型6套,待改造建筑面积3520m2。改造涉及不限于拆除、结构、砌筑、门窗、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可能需要的对结构进行安全性及可靠性鉴定,并制定加固方案实施加固。
(三)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如编制施工图预算等)。
(五)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场禁入),未被列入我部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我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2)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完成的1个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完成的1个类似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因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未明确而造成联合体各方的损失后果,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承担,造成招标人的损失等后果,招标人有权请求赔偿或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等措施;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详见: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且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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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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