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降本提质增效专项技改项目电石炉气除尘净化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降本提质增效专项技改项目电石炉气除尘净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40109)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3】1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北泉镇清泉集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工程规模:电石炉气除尘净化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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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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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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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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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800400624010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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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降本提质增效专项技改项目电石炉气除尘净化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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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炉气除尘净化设备1套,包括除尘净化装置及界区内公用辅助配套工程,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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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 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提供代理生产厂家有效的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2023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0年-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除尘行业类似业绩2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9日 23时59分至 2024年02月23日 00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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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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