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汤泉街道灌溉薄弱片抗旱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64万元
最高限价:210.339109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韩冲抗旱站新建工程:新建韩冲抗旱站,设计流量0.25m³/s,配套电机功率75kW。新建C30钢筋混凝土引水渠道,总长45m;泵站后接输水PE管,长约765m;(2)韩冲一号塘扩容、新建挡墙工程:韩冲一号塘清淤扩容,新建挡墙,净高2.3m,总长75m;(3)韩冲二号塘新建挡墙工程:韩冲二号塘新建挡墙,净高1.6m,总长8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工期: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表述不清晰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附件)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须逐条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网站截图,格式自拟,二者缺一不可。中标后经核查信息若与网站信息不符,中标资格将予以取消)。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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