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储运产业园合作开发税务筹划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2-18
中核储运产业园合作开发税务筹划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储运产业园合作开发税务筹划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4-HNS-ZB-008-003。
1.3 采购人:中核(郑州)储运贸易有限公司。
1.4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开展项目涉税政策、相关案例研究,配合提供阶段性进度文件,如税费测算底稿、涉税风险提示等相关资料文件;
(2)结合合作模式和开发路径,对开发阶段各业态、各主体的涉税事项进行测算、分析和筹划,提供可行性税务筹划方案并提供相关法规支持;
(3)参与项目合作,交易架构的设计,为合作项目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帮助公司在谈判过程中的税费事项提供咨询及适当的税收安排,以实现公司综合效益最大化,提供相关法规支持。
2.2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税务咨询与策划工作经验,熟悉房地产开发涉税业务;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联系人信息、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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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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