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工程土建配套及制冷系统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19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工程土建配套及制冷系统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规模: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工程土建配套及制冷系统工程、配套建设增补工程总承包,包括:液冷冷源、空调系统及配电、工艺配套、土建配套等EPC项目总承包; 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增补建设工程总承包,包括电源系统、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气系统、工艺配套、土建配套需等EPC项目总承包。具体要求请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 标段一: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增补工程总承包,包括:电源系统、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气系统、工艺配套、土建配套需等EPC项目总承包。具体要求请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工程土建配套及制冷系统工程总承包,包括:液冷冷源、空调系统及配电、工艺配套、土建配套等EPC项目总承包。具体要求请见技术规范书。 1.3工期要求: 标段一: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到货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总工期:共91天 标段二: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总工期:共61天。 1.4合同签订模式:签订一次性采购合同 1.5质量标准: 标段一: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三书一可研)的合格标准。 标段二: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三书一可研)的合格标准。 1.6预算金额: 标段一:不含税总预算8180.11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606.52万元,税率6%;施工费4089.63万元,税率9%;材料费3483.96万元,税率13%)、含税总预算9150.84万元。 标段二:不含税总预算1930.6266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97.6349万元,税率6%;施工费620.6133万元,税率9%;材料费1212.3784万元,税率13%),含税总预算2149.949083万元。 1.7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总价(价税分离)+分项报价(按采购类别分别报价),以不含税总价进行价格评审,投标人不含税总价及各项分项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否决其投标。 1.8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为1家,份额分配比例:100%。 标段一: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增补工程总承包,不含税总预算为8180.11万元 标段二:中国移动智算中心(哈尔滨)区域节点配套建设工程土建配套及制冷系统工程总承包,不含税总预算1930.6266万元 本项目2个标段可兼投可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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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材料。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2利害关系证明: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上述材料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条件); 2.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6.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两者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以下三项: a.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c.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6.2施工资质:具备以下两者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并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并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出本身资质范围。如超出承揽范围,必须分包给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资质等级的第三人。 2.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联合体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相关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组成单位须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的设计单位不得超过一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2.8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置要求不得少于13人: 2.8.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需具备住建管理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8.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住建管理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承诺该项目经理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扫描件及承诺。 2.8.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按要求提供注册证原件扫描件。 2.8.4.设计人员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各1人,具备高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 2.8.5.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按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2.8.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人(具备住建管理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施工员证)、质量员1人(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资料员1人(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按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岗位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9投标人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至少1份合同金额5000万(含税)以上的数据中心类机电工程总承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数据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变配电系统、冷源系统、电源系统、智能化系统、机房工艺(走线架、尾纤槽等)、空调末端、机房装修中的至少3项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需提供证明材料: 1、同类项目业绩明细表(列有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数量及对应发票金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 2、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3、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计算方式:以合同签订金额及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须扫描件。 4、非框架(单项)合同、与合同下的发票扫描件(至少1张)、其他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或竣工文件)缺一不可,缺少上述三者任意一项,不纳入同类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合同及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合同下的发票扫描件(至少1张)、其他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或竣工文件)缺一不可,缺少上述四者任意一项,不纳入同类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5、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6、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张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7、投标/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联合体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相关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组成单位须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的设计单位不得超过一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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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19日20时00分至 2024年02月24日21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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