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拉床防飞溅挡油罩,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拉床防飞溅挡油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拉床防飞溅挡油罩。
数量:2台。
★交货期: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
★交货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设备基本状况:目前两台霍夫曼拉床(设备编号: 30010038、3002006) 已投产多年,生产状态稳定,但拉床设备缺少防护装置,整个加工零件暴露在机床外部。拉削油产生飞溅,附件工作区域油污严重,过道地面湿滑,导致操作者及路过人员易滑倒,具有一定危险性。需增加挡油防护罩,将拉削油、切屑、粉尘、烟气等正常可预见的有害物质密封在防护装置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标报价的30%)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及《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其中《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管理要求和《设备管护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接受考核评价及其他违约责任管理,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相关责任,需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不得在中国航发黎明不良供应商名单或设备管护中心不予合作供应商名单内,且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需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应具备制造、改造、维护维修类似设备能力,提供国内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并提供户用清单及联系方式,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0)投标人不得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为本项目的最终承揽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4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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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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