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液体除磷药剂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2-19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采购量约1550吨,投加地点:污水处理生物反应池(不得对微生物造成不良影响),比选控制价为6975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交货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一污二期、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二污二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年供货量不低于800吨的污水处理厂液体除磷药剂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参选货物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比选申请人为代理经销商的,还应附其代理制造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 2 月 20 日至2024年 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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