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贵州省总队医院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公告
我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合理合规,保证临床需求,决定公开遴选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优质药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遴选范围: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签约的药品配送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报名参与遴选,履行相关规则规定,接受统一管理。
二、遴选数量:遴选一般药品配送企业6家,资格审查后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不低于18家。
三、配送周期:2年(自签订药品配送协议起计算,协议期为两年)。在配送周期内,因国家、省、市或军队政策变化需要终止配送协议的,必须无条件执行;配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主动退出或被强制退出的,将依遴选名次增补。
四、申请企业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附件2);
(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基本情况:营业场所租赁或产权证明,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配送车辆产权证复印件,税局部门盖章的近3年度《纳税申报表》,质量管理体系(药品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计算机管理系统(含电子监管系统)软件功能证明及说明资料,企业员工情况;
(六)参选企业注册地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无经营假药、劣药被行政处罚的证明;
(七)愿无偿为我院代储厂家授权配送的总价值不低于5万元的药品(签订合同后需补充代储协议)供我院随时调用,价格按照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结算,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暂停采购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交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材料一正两副,如正副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数字不一致,以中文数字为准,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请各公司安排人员递交材料并签字完善相关手续。
五、公告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2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08:00至2024年2月2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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