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发电3#、4#、6、7#机组烟气监测系统检修(AGGFGSGGZHD240220107975)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技术,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发电3#、4#、6、7#机组烟气监测系统检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图纸;招标范围:见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发包人为鞍钢、宝钢、首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同类可核实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具备以下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要求:1、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2、投投标单位施工人员须具备:施工人员最少4人,其中2人具有环境保护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证书(专业:废气运维)。(投标时须提供培训证书证扫描件,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供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执行《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4、其他要求见附件:工程招标采购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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