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江口水电公司江口水电站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2024-02-20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江口水电公司江口水电站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 | 在重庆江口水电站库区及周边范围,新建5个水库测震地震台站、新建2个水库强震地震台站、改造1个测震地震台站;新建1个数据汇集和监测分析中心(设在重庆市地震台网);江口水电站设立1个信息工作站,接受重庆市地震台网传送的数据信息(应急时作为现场监测分析中心),并通过重庆市地震局和发包人的质量验收。 |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内容建设,数据流接入重庆市地震行业主管部门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6个月,经重庆市地震行业主管部门对数据质量评审通过进入正式运维期。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江口水电公司江口水电站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对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及所属重庆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列入重庆公司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清单内。 注: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具备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的总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报表等资料均认定为有效资料)。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及以上地震台站建设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地震台站建设管理工作业绩;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提供的地震监测设备(地震数据采集设备,一体化强震设备,数据采集器)为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入网设备(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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