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制粉系统日常维护、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制粉系统日常维护、大修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2025年制粉系统日常维护、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2.2建设规模:6720MW。
2.3招标编号:CWE
2.4计划工期:2024年05月1日至2025年04月30日。
2.5招标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号机组制粉系统、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10号机组制粉系统、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制粉系统日常维护、检修及石子煤排放操作、倒运施工。
包含1-6号机组36台磨煤机及附属设备、36台给煤机及附属设备、5、6号炉12个原煤仓及疏松机构、6台机组石子煤输送系统及附属设备,以上设备所属区域的安全设施、防寒防冻设施、防汛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以及6台机组磨煤机的石子煤排放操作及倒运/清运工作;7-10号机组24台磨煤机及附属设备(含24台原煤仓)、24台给煤机及附属设备、4台机组石子煤输送系统及附属设备,以上设备所属区域的安全设施、防寒防冻设施、防汛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以及4台机组的石子煤排放操作及倒运/清运工作;呼铝电10台磨煤机及附属设备、10台给煤机及附属设备(不含原煤仓)、2台机组石子煤输送系统及附属设备,以上设备所属区
域的安全设施、防寒防冻设施、防汛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以及2台机组石子煤排放操作及倒运/清运工作。如有分工争议以招标方设备分工为准。制粉系统范围内设备定期检查、大修时间及数量由招标方统一安排,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遇有一定难度的检修时,双方协商解决。人员要求:投标方总定员不少于188人,其中制粉系统检修人员不少于154人;排渣人员不少于34人。在施工中管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如下数量规定: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项目副经理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5人,技术专工不少于4人。班组人员配置齐全,至少应满足:班长1人,副班长1人,技术员2人,焊工3人。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2.6其他:合同按照机组归属分别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制粉系统检修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合同至少包含封皮、标的页、签字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9时至2024年3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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