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寄件宝”云打印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寄件宝”云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寄件宝”云打印机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关于印发《利用“自助寄件云打印机”赋能末端经营能力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邮寄递〔2023〕406号)要求,为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优化和创新邮政EMS产品在终端客户的运用场景,拟采购一批“寄件宝”云打印机,如下表:
采购内容(品目)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元/个) |
预算(万元) |
配置需求 |
“寄件宝”云打印机 |
6781 |
410 |
278.02 |
4G云打印 |
项目限价(万元) |
278.02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两年期限框架协议,预估数量6781台,框架协议到期终止和预估数量到量终止,先到为准。(采购方单方签字盖章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确认生效的订单送达采购方。)
2.5采购预算:预估278.02万元(以上为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则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为招标设备的代理商,则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型号的唯一原厂授权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是二级授权,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3 信用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2月1日至今)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 投标人近3年(2021年02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3.5 投标人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3.6 投标人近3年(2021年02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无经济或法律纠纷;
3.7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限制一定期限但已经移除的除外)
3.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1 投标人投标产品应获得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2 投标人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24年02月21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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