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已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
2.2计划工期:以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期限为1年,处置数量预估75万吨,费用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3招标范围:将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运行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共计75万吨装车,运往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原灰场进行灰渣堆筑。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子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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