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4年自助寄件云打印机采购项目
2.2 安装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2.3 安装期限:365天
2.4 项目预算:260000.00元整(含社会保险,税金等)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260000.00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供应商提供承诺)。
3.3.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5.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3.7.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3.7.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磋商保证金
5.1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圆整(小写:¥5000.00元)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2月22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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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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