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号炉磨煤机内部及粉管防磨陶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我公司1、2号锅炉共12台磨煤机和48台分配器出口粉管,本项目是对1、2号锅炉12台磨煤机内部筒体、密封风管、煤粉分离器锥体、磨辊加油护套、落煤管、辊架及48台分配器出口粉管吹损等部位进行防磨修补,并包括磨煤机筒体加强焊接、磨损筒壁更换、耐磨钢板固定等工作。因磨煤机根据负荷运行,每台磨煤机施工可能出现调整,具体施工窗口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需无条件配合。在停运磨煤机的前提下,投标方包括安装售后技术服务,包料对招标方磨煤机内部设备,及分配器出口一米段粉管加装(AL203),YM-1型耐磨陶瓷、合成胶,运达到现场进行三级验收。
(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工期:
投标方需1个月内供货,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在磨煤机检修前3天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接到通知后1天内到达投标方现场,本项目施工随磨煤机大修开展,涉及多次进厂,投标方需无条件配合,且不发生额外费用。
5.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 75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投标最高限价,如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火电厂锅炉磨煤机或分配器内部陶瓷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如果投标人是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提供的品牌业绩可以是投标人的或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 2月28日17:00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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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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