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C-NCCG-2024-001
项目名称:南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改建工程石质艺术字、汉阙浮雕、文化灯柱铜雕、瓦楞灯及广场历史年代纪事铺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7.5934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5934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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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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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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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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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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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改建工程石质艺术字、汉阙浮雕、文化灯柱铜雕、瓦楞灯及广场历史年代纪事铺装采购项目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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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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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5934.6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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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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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2)必 须 提 供 响 应 供 应 商 信 用 证 明 (操 作 步 骤 : ① 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1.以上资料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文件 第五章 附件1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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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