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1、2号炉空预器一流层加装清灰装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煤矸石热电厂
2.2 项目规模:
2×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工期为10日历日,具体施工日期以电网批复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ZB-01301 |
1、2号炉空预器一流层加装清灰装置 |
1、2号炉空预器一流层加装清灰装置,包括(但不限于)2台锅炉空预器所需的完整功能的清灰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应答人应完全提供满足2台锅炉空预器一流层清灰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至少包括:空预器清灰装置14组(全部清灰设备、内部和外部安装施工及所需附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号炉空预器一流层加装清灰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300MW火力发电厂空预器清灰装置供货和施工相关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2 10:02到
2024-02-29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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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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