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垃圾污水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2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污水清运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BNUB-F4004
三、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服务类型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垃圾清运 标准高、效率好、服务优。 负责三个常驻点位内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泔水的清运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彻底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另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及临时安排,进行必要的垃圾清理工作。 指定地点 拟12个月(从进驻第一日起计算)  
2 污水清掏 对三个常驻点位一个临时点位污水池(井)清掏。主要对沉淀杂物清掏、灶后窖井撇油等工作,排水管网清理疏通,含管道高压清洗。
说明 本项目每月最高限价15000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5000元/月 ;
3.最高限价:15000元/月;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经营范围产品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方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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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