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条件
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高峰乡普明村清淤扩挖当家塘2口(金牛塘、筛洼塘)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高峰乡普明村清淤扩挖当家塘2口(金牛塘、筛洼塘)
2、发包人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乡振组〔2023〕14号
5、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高峰乡
6、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7、建设规模
工程控制价为:418021.35元
8、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9、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10、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1、质量标准
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2、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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