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委托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委托运行项目,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委托运行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XKWK-D20246-0064
2.3 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工作内容:长城五矿井下皮带运输系统采用委托运行方式,对2302运输巷皮带机、三煤主暗斜井第一部皮带机、三煤主暗斜井第二部皮带机、840转载皮带机、840入仓皮带机、九煤上仓斜巷强力皮带机、二水平回风暗斜井第一部皮带机、二水平回风暗斜井第二部皮带机、九煤仓顶破碎机等地点,共计8部皮带机、1台破碎机的设备进行运转维护(其它地点皮带机根据生产接续情况确定),要求出勤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76人(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
2.4 招标范围:
2.4.1 投标人需对井下皮带运输系统采用委托运行方式,委托2302运输巷皮带机、三煤主暗斜井第一部皮带机、三煤主暗斜井第二部皮带机、840转载皮带机、840入仓皮带机、九煤上仓斜巷强力皮带机、二水平回风暗斜井第一部皮带机、二水平回风暗斜井第二部皮带机、九煤仓顶破碎机等地点,共计8部皮带机、1台破碎机的设备进行运转维护(其它地点皮带机根据生产接续情况确定),详见技术要求部分内容。
2.4.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3 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满足招标人井下皮带运输系统运行正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资质要求:/。
3.5 人员要求:人员需持有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需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配备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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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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