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无组织超低排放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调试招标公告

2024-02-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组织超低排放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调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无组织超低排放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调试2.1.2招标编号:HBCT-232170-0122.1.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2.1.4 项目实施地点: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无组织排放本地化智能管控平台硬件系统、产尘源监控等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及系统的集成调试,供货范围详见设备清单。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材料由投标人提供,保证其功能及设备的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本项目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2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1.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合同签订日期)投标人需具有环保相关检测设备或系统的供货业绩至少一个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需具有TSP或环境空气质量微站设备制造商授权(制造商不需提供);2、获取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财务报表;5)有效业绩合同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2至2024-02-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