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干发改审字[2021]15号文件立项批复文件同意,新干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大洋洲水厂至祥磊大桥段输水管道过溧江河工程)河岸防护挡土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干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新干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大洋洲水厂至祥磊大桥段输水管道过溧江河工程)河岸防护挡土墙
三、工程地点:新干县大洋洲镇。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新干县大洋洲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坡砌筑。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454499.05元(招标控制价)。
八、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共3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如属二级建造师需使用新版建造师电子证照)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因本项目为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不适于招标发包项目,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为吉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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