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门头地块房屋拆除及清运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02-23
受 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委托,对市门头地块房屋拆除及清运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①项目主要内容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以下项目:市门头地块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344.51㎡。
②工期要求:9日历天(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在拆除期间承包人应听从发包人安排,在接到发包人拆除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发包人应在拆除通知上明确拆除区域、拆除时间等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得私自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否则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③发包价:-31868元。
2、项目实施范围:市门头地块,发包人指定地点。
3、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3.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竞包人须具有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如竞包人没有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的需委托具有宁海县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的土石方公司运输及处置建筑垃圾,需提供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一家土石方公司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的委托,如同一家土石方公司同时接受两家及以上不同施工单位委托的,则委托该土石方公司的施工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3.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3.3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竞包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方式:详见中标原则。
5、报名文件的递交
5.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8日16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