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剑川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23
预算金额:419100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价(元)
交货地点(备注)
1
执法记录仪系统升级改造
1

419100元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质保期:不低于3年(含3年)。
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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