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地上立式储罐固定喷淋冷却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地上立式储罐固定喷淋冷却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预计采购外浮顶罐、拱顶罐固定喷淋冷却装置共16套。
2.2交货地点:锦西石化消防材料库。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送货到买方指定库房。
2.4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附件1.喷淋装置技术规格书》。
2.5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消防设备相关质量要求执行,售后服务人员要求4小时内响应,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决定。需技术人员到场处理及服务的,售后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6招标范围:外浮顶罐、拱顶罐固定喷淋冷却装置共16套。
2.7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资格的制造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套不动火喷淋装置在10000m³(含10000m³)以上的储罐的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如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1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2月23日16时至2024年2月28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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