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就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粉尘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QWWZCG202409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交货期:
1.项目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粉尘检测仪采购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乐清湾港区采购光散射法颗粒物分析仪2台、数采及平台软件1套、服务器1台、工业级工控机1台、交换机4台及路由器4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3.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进入试运行。如因中标人责任造成的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最高限价:21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为粉尘检测仪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 2 月 28 日8:30至2024年 3 月 5 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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