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小塔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连发改行服发【20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70%、地方财政配套3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小塔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渠道整治20条,总长47.50km,排水沟整治10条,总长24.84km;拆(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71座,包括水闸49座、泵站1座、拦水堰1座、渡槽1座、涵洞119座;道路改造12.50km、灌区计量设施等。
总投资约19000万元,总工期1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小塔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不含金属结构设备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整治20条,总长47.50km,排水沟整治10条,总长24.84km;拆(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71座,包括水闸49座、泵站1座、拦水堰1座、渡槽1座、涵洞119座;道路改造12.50km、灌区计量设施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法人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8)其他要求:
①目前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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