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京原漫水桥施工招标公告

2024-02-28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京原漫水桥项目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和丰台区。原京原漫水桥位于京原公路,原设计荷载为汽-18、拖-80,本项目为恢复重建提升项目,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与北宫路辅路相交,终点与永定河堤防加固新建堤路合一衔接,路线全长约0.83 公里,新建跨永定河桥梁1座,同步实施交通、排水、绿化、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京原漫水桥
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现况旧桥、新建(36.5+19x30)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等。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建设地点:北京市
合同估算价:154513211元
计划工期:7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京原漫水桥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近8年(2016年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1项次干路及以上等级城市桥梁新建工程,且质量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00:00:00至2024年3月4日23:59: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