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移动江津团结湖AI算力数据中心集成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2024-02-29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重庆移动江津团结湖AI算力数据中心集成施工, 具体如下:
类别 内容 合同有效期
机电设备集成施工 暖通工程
(主要乙供设备为蓄冷罐、水泵等)
合同生效
之日起1年
通信电源
集成施工
通信电源及机架
(主要乙供设备为配电屏等)
外市电高低压及配套
(主要乙供设备为高压柜等)
电气及智能化
(主要乙供设备为EPS、控制柜等)
供油系统
(主要乙供设备为油罐、潜油泵等)
1.1.2 服务地点:江津。
1.1.3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星号条款须全部满足或优于,不允许星号条款负偏离。
1.1.4 服务周期:1年。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标段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及份额。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即最高折扣限价100%),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数据中心集成业绩。合同需涵盖机电设备集成施工和通信电源集成施工,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资质要求:①需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或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或二)级,资质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人。以上证书为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
③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9日18时00分至 2024年03月05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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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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