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2号拨车机行走机构安全性能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2024-02-29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吉电股份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2号拨车机行走机构安全性能提升改造
1.将拨车机4台45KW直流电机更换成90KW变频电机,更换与电机相匹配的减速机4台,制动器由原来盘式制动器改成电液式制动轮制动;
2.整体拆除拨车机两个直流装置控制柜,安装一台拨车机变频器柜及一台控制柜、重新配置与电机匹配的变频器、断路器、电抗器、风机和制动器等电气回路;
3.拆除原拨车机制动器液压管路,并修改PLC控制程序;
4.重新敷设拨车机行走电机电缆、制动器电缆、风机电缆、控制电缆等;5.拨车机行走驱动齿条更换18块。
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90日内完成供货,30日内完成施工调试。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吉电股份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2号拨车机行走机构安全性能提升改造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至少完成2个及以上翻车机系统类似改造业绩,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封面、签字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及联系方式业绩年限等业绩有效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信息服务费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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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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