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冠华大厦7、10层装修项目(重新招标)。
1.1.1招标内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冠华大厦7、10层装修项目(重新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7层、10层精装修改造工程,7层范围:2145㎡、10层范围:2145㎡,包括且不限于7层及10层硬装工程、强电改造工程、空调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智能面板工程等。
1.1.2项目性质:施工服务。
1.1.3项目预估规模:预计总费用1170万(不含税)
1.1.4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90自然日)内完成两层楼全部施工。
1.1.6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7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24个月。
1.1.8 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644房屋装修和改良,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相关要求参照“中国电信〔2023〕48号《关于加强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的通知》”。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17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2.2.1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以上)两种资质;
2.2.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以上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泛指装修工程类)业绩,单个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600万以上(含)且个数不低于3个。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至少1人;
(3)须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
(4)施工队伍要求:施工队伍数量至少1个,人员数量至少5人,每个队伍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同一队伍中人员角色不能复用、且不同队伍人员不能复用。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或者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间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3年3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近两年(自2022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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