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东侧绿地项目外部电源工程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2)项目概况:容东东侧绿地项目位于容东东侧绿廊,东至京雄连接线,北接规划 S333 省道,南邻荣乌高速绿廊。(3)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周期暂定18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开始计算,30日内编制供电方案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0日内应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并提交工程量清单,90日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内容为容东东侧绿地项目的外接正式电源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测、供电方案编制及获取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电力施工单位招标技术支持、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送电报装、竣工验收全部建设过程的相关设计技术及报批报建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0:00至2024-03-12 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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