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地铁8号线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7
合肥地铁8号线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合肥地铁8号线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信、合肥移动、安徽铁塔)。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合肥地铁8号线公用通信网络工程无源分布系统(隧道和车站)、电源配套(隧道和车站机房)、车站机房配套等专业(由铁塔投资建设)和无线主设备、传输配套与设备等专业(由电信、移动投资建设)的监理工作。本项目采用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三家联合的方式采购。
建设规模:本项目监理费约86.22万元(含税),其中铁塔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约43.29万元(含税),电信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18.91万元(含税)(电信主建),移动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24.02万元(含税),最终金额以竣工决算为准。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监理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具体周期与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相关工程同步。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ON)100%,投标人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署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或框架合同下单一工程订单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业绩(通信施工监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3.1.5团队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专业),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2)监理团队人员要求(不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团队不少于5人,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1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人具备监理员证,持证人员非同一人。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8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中国铁塔、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列为全国或安徽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列入中国铁塔、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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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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